|
佛教将食从欲望、摄取、执着的角度分为四种: 1、段食,指人体由对食物营养及色香味的生理需求而进行的摄取行为,由于饮食有粗细、餐次的不同,因而名为段食。 2、触食,众生以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六种官能(六根)去接触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六种境界(六尘),由于根境识结合而生起欲乐、适意的感觉,即为触食。 3、思食,即各种思虑、思考、意欲,使意识活动得以进行,是为思食。 4、识食,与爱欲相应,执着身心为我的潜意识活动,即为识食。 这四种食一个比一个细,后三种食基,本属于精神活动范畴。佛教通过这种划分,将“食”的概念扩展到精神领域,认为一切能满足人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求的东西都可称为食,它直接增益着有情众生的现前生命,同时关系着未来生命的再创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