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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1# patricia
個人的社會功能固然實現,然而對於個體生命意義等終極精神關懷,儒家的關注顯然是不夠的,甚至是有意忽略的----“子不語怪力亂神”,這個約束力量非常強大,把生命的價值壓縮在井然有序的社會範疇之內,與佛教的平等的超越性理念存在天然的衝突。佛教進入正是彌補了文化上的缺失,但是佛教首先要能夠被文化主流所樂見和接受。
因此佛教在漢化的普及過程中,也有意把其理念放在一個較為“合情合理”的範疇,如隱略其“靈”,凸顯其“覺”;如與個人解脫相比更強調信佛能使人心良善,社會風氣好轉,隱略其“超越”文化局限的一面;如雖然經典裏不乏神通,但回避神通,唯恐與“怪力亂神”牽連……一般對於信仰所出現的靈異現象,僅以“感應道交”形容,其內涵仍然刻意的隱而不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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